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劳动仲裁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实行每天8小时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经营生产需要的,必须经过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没有工会当然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时,一般每天加班时间也不能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每周必须要保证职工休息休假一天。




那么如果是公司强迫加班或者利用其优势地位让职工不得不加班的,显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对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员工自愿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在对“加班事实”的认定方面应把握以下几点: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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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3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职工当然有权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被克扣的处理方式如下:1、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被克扣工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询问原因,可以选择与负责人私下和解,协商解决。2、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仲裁后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二、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三、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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