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前夫是外地的,三岁女孩的户口在女方这边,但是离婚判决是女孩判给了男方.现在她再结婚了,现在的老公是初婚,俩人已经在男方当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俩人现在想要个小孩是合法的吗?能生吗?需要哪些资料?为什么到女方这边办不出准生证?
女方父母已经拿离婚证和判决书,还有现在两人的结婚证去当地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可是被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说,有规定前面的小孩要满4岁,才给办理,就这样被他们回绝了不给办理,可是我们现在已经有小孩快要出生了,照我们的情况应该没有不合法吧,我们现在的双方都没有小孩,这也算是第一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