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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
明代
司法
机构三法司包括
答:
一、利于减少冤狱:古代在审判案情之时,由于技术落后与腐败的因素,导致经常出现冤案冤狱,于是明朝皇帝十就要求审判时一定要详查案件,减少冤狱的发生。二、能够统治权力:很多皇帝执权时期,都喜欢打压大功臣,以及对自己有威胁的人,从而达到他专权的目的,而“三司会审”的
制度
可以令这三大
司法
部门互相...
明清
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政府都采取了
哪些
措施?
答:
明朝借鉴元朝和宋朝的地方行政管理设立“三权分立”的地方行政
制度
,将行政区的权利划分为三司。都(指挥使司)负责管理军事方面的事务,布(政使司)担任民政事务的管理,按(察使司)的主要任务是监察和
司法
。这个措施大大减少了地方管辖的军民,有利于中央集权。宰相“胡惟庸”案后...
明代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地位有高下之分吗?
答:
大理寺职掌复核驳正。任何刑名案件,未经大理寺的审核复查,刑部和都察院,均不得具狱发遣。特别重大的案件——主要是斩、绞罪案等,由三法司会审,称“三法司
制度
”。影视戏剧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三堂会审”,即指的是此。三法司制度,有效地维护了
司法
的公正,也从制度上遏制了司法的腐败。
刑罚
制度
的变化
有哪些
?
答: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封建统治者信奉治乱世用重典的传统原则,加上北方少数民族落后
的司法
习惯的影响,刑罚
制度
多采用秦汉旧制,颇为残酷。随着封建社会的
发展
,各国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阶级矛盾,在动乱中维持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也不得不对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早期的刑罚制度实行某种带有宽缓倾向的改革...
古代会审
制度
对古代正常
司法
程序的影响
答:
但这并不是意味着会审审理的案件就绝对没有腐败, 但至少有减少发生的可能性。由于多位官员共同参与审判, 又共同承担责任, 因此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防止有对案件作出不公正裁判的现象的发生, 抑制专横的审判行为和判决结果, 因此, 会审
制度
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
司法
腐败。第三, 有利于推进法律
发展
。在...
归纳中国古代历朝的政治
制度
及作用
答:
这对国家政权的巩固,防止地方分裂势力的
发展
,有着重大的意义。三、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一、法令出一1、创立:秦始皇确立的“皇帝”
制度
为历代王朝所继承。2、特点与演变:(1)皇帝有天下独尊的地位,集行政权、
司法
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决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2)在君主专制体制下,皇权...
明清
时期的监察体制
答:
我国的监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代。而自秦汉开始正式形成之后,中国封建监察
制度的发展
是随着封建专职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加强而发展的,因此,当君主专制制度在明代到达了它的顶峰时,中国封建监察制度也更加的完备和严密,正如关文发教授以及颜广文教授在《明代政治制度研究》里所说的:“明代监察制度在中国古代监察制...
谈谈自己对中国
法制
的建议
答:
律典颁行后,因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历代为了适应社会
发展
和时局变化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生活和
司法
实践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往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立法以补充律典的不足。离开了其他形式的法律,律典在司法实践的许多方面也很难操作。因此,我们绝不能贬低律典以外的其他立法的作用。以
明清
两代为例。虽然在...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变化和
司法制度
包括
答:
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的司法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王朝的司法机关的名称和建制基本承袭汉制,同时,为了适应这一时期新形势的需要,又在汉朝的基础上有了重大
发展
。 魏明帝时,在延尉之下增设律博士一职,专门负责教授法律知识,以提高司法官吏...
跪求中国律师
发展
的历史材料或论文
答:
但事实是,原告的父亲当时是一个精神病人,他的赠与能有效力吗? 原告针对被告的抗辩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答辩,这就需要律师的帮助。其实,英国的抗辩职能正是在律师的辩护中逐步
发展
起来的。当然,抗辩机制充分发挥效能的英国司法传统也为律师的发展提供了远比中国广阔的前景。 第四,历史命运不同。一个国家
的司法制度
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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