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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必须接受吗
答: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
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
参加
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
社区矫正
期满但没有准时解除娇正怎么处罚
答:
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
社区矫正
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
参加
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
社区矫正
完后应该怎么办
答:
看各地区具体做法吧 湖南地区:
社区矫正
矫正期满后,在县乡2级完成解矫手续。之后,5类矫正人员中缓刑的不进入安置帮教,暂予监外执行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余3类转入安置帮教。
怎么接受
社区
司法
矫正
答:
适用
社区矫正
对象的登记接收等办理流程: 基本流程: 1、交付与接收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应当按照《安徽省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
社区矫正
法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
参加
学习的?
答:
重点加强刑罚执行机关、
社区矫正参与
单位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宣传;通过设立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开展专题宣讲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以及发挥法治宣传文化品牌作用。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宣传阵地作用,以及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优势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面、影响面,提升社会效果...
社区矫正
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
答:
社区矫正
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第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第十六条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
参加社区
服务,修复社会关系,...
社区矫正
可以不走访单位
答:
根据《
社区矫正
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
参加
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
法院判缓刑到什么
社区矫正
?是居委会吗?
答:
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
社区矫正
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进行缓刑。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定期向矫正机关报道,
参加
学习和劳动。社区矫正一般是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进行,不能确定...
我与他人打架被判一年缓期两年执行.为什么还让去司法
答:
8、第二十三条
社区矫正
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
参加
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
社区矫正
法,谈谈自身如何
参加
教育学习?
答:
要端正矫正态度,摆正位置;要引以为戒,正确认识自己。要端正矫正态度,摆正位置;要引以为戒,正确认识自己;要加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要积极
参加社区
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弃旧图新;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常怀感恩之心,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强调
社区矫正
人员要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使用好GPS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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