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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成
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二章 支出范...
答:
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严格的规定,其支出范围分为多个部分。首先,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支持多个关键领域,包括:基本农田建设:旨在提高和保持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土地整理进行综合整治。土地整理:旨在增加耕地面积,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改造,以及对损毁...
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四章 监督管...
答:
首先,按照财建〔2008〕30号文件《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省级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严格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确保合规执行(第二十一条)。其次,为了提升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省级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第二十二条)。在资金分配时...
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答:
为了确保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合理管理和高效利用,提高资金效益,本规定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
关于
土地
出让金,中央和地方怎样分配呢? 是地方60%,中央40% ???_百 ...
答: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答:
地方
分成
的70%部分,使得中央财政专项分配的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统一由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参照基本农田面积、国家和省级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市、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
权的建设...
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土资 ...
答:
通知面向全国的省级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务局和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严格遵守。通知的核心内容是《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细阐述了资金的使用规则和操作指南。通知的发布日期为2008年4月21日,标志着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对这一关键领域管理...
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三章 使用管...
答:
中央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的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和制度,分配并下达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预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第十三条)。省级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具体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省级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的分配下达,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则负责项目...
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稽查暂行办法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答:
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通知,编号为财建[2008]30号,针对中央
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的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这份《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对这一重要费用分配和使用过程的监管。通知针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和国土...
新批的
建设用地
上建工厂还要缴财政
土地费
吗?
答:
1.
新增费
的概念:
土地有偿使用费
是指国务院成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
新增建设用地
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2.
分成
比例: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建设用地后,应依法向用地者供应土地。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
管理法释义:第五十五条
答: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
新增建设用地
的
土地有偿使用费
,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及分配办法的规定。一、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
权的建设单位必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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