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一家有两个儿子,当时房子分的就是一人一半,后来一个儿子走了30年没有养父母

现在房子被另一个儿子盖上了,听说要拆迁,走了的儿子回来了要房子,不给可以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11-04
父母在吗?
一、父母不在。
看是否留有遗嘱(法律认可的)。有遗嘱的遵照执行。没有遗嘱的,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当然有走的那位儿子的啦(身份要有证明)。
二、二老有一。这事就好办了。但还是涉及已故的老人是否留有遗嘱。没有,则已故老人有权享受该房产的一半权利,则出走儿子享受四分之一房产权利。
如果去世一方老人留有遗嘱,那就遵照执行。
三、父母均在。这时的房产应该是老人共有(房产证的产权所有人)。
另,30年没尽赡养老人义务的,法院应酌情处置。追问

您好!父母都不在了!当时分的家,有分家单,意思就是房子两个儿子一人一半,如果非要给走的儿子房产的话,起诉他会不会对尽孝了的儿子有利一点。谢谢!

追答

当然了。记得初中的时候政治老师说过,法律其实就是讲人情味的。

第2个回答  2011-11-04
该房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属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 所以父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赠与财产已转移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即该房子过户到这个儿子名下的话还是不好收回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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