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协助市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和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官方文件,确保公文的质量和准确性。
接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请示,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审批后,组织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决策的顺畅执行。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领导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落实国务院和上级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以及领导的重要指示,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助领导确保会议决定事项的顺利实施。
组织和安排市政府的重大活动,以及领导的重要内外部活动,维护市政府形象和关系。
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确保领导指示和批示的迅速传达和执行。
在需要时,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负责全国、省、市人大的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
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