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国资委,成立于2005年4月6日,原为独立机构,后于2010年并入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再次分离,成为市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管220家市属企业(1251家独立核算单位)的国有资产,涵盖港口、贸易、粮食储备、供水、电子、航运、建筑、食品加工等多个行业。
位于汕头市衡山路金涛庄西区16幢亿兴大厦5楼,邮编515041。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汕市发〔2009〕14号),其职能涉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强化财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以及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资分配和企业负责人任免考核等政策。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综合法规科、产权管理科、考核与统计评价科、企业改革和重组科以及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分别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法规研究、产权管理、企业考核、改革指导及人事管理等工作。
市国资委的人员编制为30名行政编制,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干部若干。其运作原则遵循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确保企业的自主经营和所有者权益的保护。
更多详细信息可查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规定,解释权归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