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8
对于临时占用耕地的补偿,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部分省地方法规和文件规定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的补偿价格百分比计算:
1、按照临时占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需要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判断,如果临时占地已经当地国土部门依法批准,那补偿的价格就应该是占用农民土地期间农民因不能耕种土地减少的收入,并在占地到期后恢复土地的原貌。这个收入是多少由临时占地部门与承包户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农民的收入进行评估,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5、实践中,很多临时占地的单位觉得与承包土地的农户协商太麻烦,就不经承包户同意而与村民委员会达成临时占地补偿协议。这是严重侵害承包户利益的行为。临时占用耕地地不同于国家征地,并非永久性的占用,也没有改变土地农民所有的性质。占地补偿费应该全部归承包户所有。对于此种情况,承包户可以拒绝土地被占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和占地单位达成的协议无效;
6、依据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