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为了积极推动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提升经济水平,依据相关政策,开发区制定了一系列投资优惠措施。


首先,土地使用方面,对生产性项目的投资,每亩土地费用为5万元,不足部分由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如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项目以及年销售额和利税达到一定标准,可享受“零地价”政策,即先缴纳费用,再由财政部分退还,5年内退还完毕。对于贡献较大的企业,如税收达到一定数额,新项目可获得无偿土地使用权。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企业的投资项目,可直接获取土地使用权,大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则实行一事一议,特殊对待。


在奖励扶持方面,外资企业除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外,第六至第十个生产年度,开发区将所得税中财政收益的50%支付给企业作为奖励。内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连续五年内,所得税中财政收益的50%也将用于扶持奖励。


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市政建设配套费,内资企业则减按5%征收。该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解释权归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扩展资料

许昌经济开发区原名“许昌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1994年10月挂牌成立,1997年11月升格为省级开发区,2006年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2007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发区代管许昌县长村张乡和魏都区七里店办事处的徐庄、罗庄和老户陈社区。区域面积59.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内面积19.6平方公里)。开发区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一应俱全,投资环境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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