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男性休产假的利与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14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会议强调,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这对于促进三孩生育政策更好落地有重要意义。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制度是育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的位置,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假和生育保险制度。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就明确规定,女工人与女职工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1994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开始以社会保险的形式提供生育保障,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988年和2012年两次延长后,法定产假为98天,与国际劳工组织推荐的14周以上产假的要求吻合。2013年后,国家生育政策不断完善调整,相继实施了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各地也对产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普遍延长了产假并设立了陪护假

当前,产假和生育保险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因此,建议在如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对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

第一,将延长期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目前不少地区的父亲陪产假仅为7天,对于父亲参与育儿的鼓励作用有限,参保男职工的获得感不足。建议将其延长到至少1个月,同时父亲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应由生育保险支付。

第三,由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进行补贴。生育休假还会给用人单位带来除工资外的其他成本,如支付其他员工的加班工资等,应考虑适度补贴用人单位的相关成本,补贴的水平应与根据享受生育津贴员工的数量挂钩。

第四,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考虑到我国青年人口中灵活就业比重上升,其收入的不稳定性也较高,将其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十分必要。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也提供了有利契机,应完善保险制度设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第五,应尽快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父母育儿假应主要定位于满足年幼儿童的临时性照料需求,建议对于有6岁以下的儿童的家庭,父母双方每年根据孩子数量可分别享受一定的带薪假期,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下面我们来说说男性休产假的利弊吧。

有利:

1、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丈夫在身边呵护,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

2、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新生儿虽然不会讲话,视觉也不发达,但他们的感知觉灵敏,这时最易于接受父母的爱抚。父亲的语言、气息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

3、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而社会分工不同,但因此也产生了社会地位的差异。

4、有利于就业平等。女性就业难是不争的事实,甚至一度出现女人回归家庭的论调。女性之所以就业难,相当程度是因为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女性结婚以后要怀孕、休产假、哺乳孩子,不如用男性省事。如果今后男人也享有“产假”,无疑会消除就业中的歧视妇女现象,有利于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

弊端:

1、有些男人利用陪产假出去消遣,心思完全不在自己的妻子身上,陪产假无疑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2、有些部门的重要岗位,因为男人休了产假而致使很多工作遭到延误,影响整个工作的开展。

男性休陪产假,是每个男性做父亲的权利,也是对妻儿负责任的体现。希望我国也能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个准爸爸都能陪伴妻子度过这一生命中的重要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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