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办理任何的离职手续就离职了,原公司还在继续给我发工资,一年了,超过什么金额会属于刑事?

我没有办理任何的离职手续就离职了,原公司还在继续给我发工资,已经一年了,但由于我之前有夫妻共债的经济纠纷,我的财产已被强制执行了,当企业发现后追偿怎么办?我现在失业了,没能力偿还,重新就业会否把我的账户给冻结呢?

第1个回答  2012-02-05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的!你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不管离职原因是个人提出还是公司提出,工资该怎么算还得怎么算。你可以去跟单位协商,先好好说,拿到钱就不管他们了,实在不行就告他去,但是你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比如你在单位的工作证等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过,这是最万不得已的选择,还是和公司领导好好说说,拿到钱就行了。追问

我想你搞错了,企业是发多了钱给我,不是欠我人工,只不过我的资产给法院强制执行了

第2个回答  2012-02-05
非法占有,不会被判刑责,不过你要反还这些钱,处理类似于债务纠纷,没钱就执行财产,没财产就先欠着,总之一定要还.追问

但是我另外有个案件是因为夫妻共债而产生了共同债务,法院执行的财产正是公司多发给了我的人工,以后公司追讨起来怎么办啊?

追答

你以后慢慢挣钱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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