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停职问题

我系1984年县科协通过考试途径公开招聘的乡科协主任,在乡政府上班,由乡政府负责发放工资。但1992年县区划调整,原乡级政府撤乡并镇,我们一同招聘的全县几十名科协主任就被通知暂时停职,当时乡长告诉我停薪留职,等候通知。当时未有发放辞职金或解聘合同。可20多年过去了,原领导基本都退休,没有人过问我们的事情,其中一部分人数年前通过关系在其他单位转为了公务员或事业编制,我们没有关系的就只能回老家继续种地。这些年多次到县委、县政府反应情况,但领导一直拖着不给答复。说已经辞退我们了,但当时没有给我们任何辞退手续,在工作时也未有签订聘用合同。证据补充:拥有当时县委、县政府、人社局发文聘用文件

第1个回答  2014-09-12
历史遗留问题,走人社局申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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