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主要任务是:1.统计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2.督促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3.督促出租房屋的出租方交纳出租房屋交易税这里流动人口指的是:离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到其他县市区务工或居住的人员.我认为这项工作的第二和第三条很不合理,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不想干这行了,我认为这项工作老百姓是不会接受的,没什么前途.我想知道国外是怎么管理流动人口的?我还想知道我的想法错了吗,因为家里人都反对我,说我啥,我真的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