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上班之前公司以培训费知名收取了我500块钱,上面还写着入职满一年后退还。我现在干了两个多月走了,想要把钱要回来,他们非要说是培训费不给退。他们没有给我正规的收据,只是写了张白条给我,上面写着入职培训费。我觉得他们说入职满一年后退还这首先就是霸王条款,再者劳动法规定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收取押金,包括培训费。所以我想请教一下有没有专业人士告诉一下这钱能不能要回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