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未设有消防水池,消防供水如何满足?根据规范可共用生活水池,是否还有其他解决方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8-22
一、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2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
7.3.2.1 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
7.3.2.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也就是说假如不是上述情况,可以考虑取消消防水池。
二、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也就是说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可以共用一个水池,但这个共用是有条件的,即“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追问

除共用一个水池外,是否还有其他解决办法?

追答

如果您必须要设消防水池,那显然没有别的办法,要么独立设置,要么有条件地与其它水池共用。

追问

我的意思是,现在设计上没有设计消防水池,那么除了共用生活水池外,还有其他解决方法么?

追答

也就是说根据规范你必须要设这个消防水池吗?

追问

并不是说必须,你可能暂时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没有设消防水池,除了共用水池外!!!!!还有其他解决办法么?

追答

我认为没有。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