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同一主体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一般情况下,第一开户网建议投资者开立上海A股账户和深圳A股账户。
如果投资者持有港币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深圳B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美元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上海B股账户;已经开立A股账户的投资者,中证登公司已允许其对基金进行投资,不必再开立基金账户。
国内证券分为A股,B股。香港英文为:HongKong,所以香港的股票叫H股。A股,B股只是在国内的证券公司交易,每个国家都有相关的证券机构,只有在相应的证券机构开户,才能交易相关的股票。
扩展资料:
开户流程
1、携带身份证、股东卡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2、证券公司核查投资者的交易经验年限,并详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
3、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
4、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之后还需要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5、投资者仔细阅读并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抄录一段声明。根据相关规定,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资格后,T+2日正式开通;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但仍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资格的投资者,则需T+5日才能开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账户
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两个证券公司开户。
中国结算发布了最新修订的《证券账户业务指南》,明确一个自然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申请开立3个同类账户,并自2016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
同时,还明确对于投资者在2016年10月15日前已开立的3户以上同类证券账户,如开立及使用方面符合账户实名制管理要求且确有实际使用需要的,投资者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对于长期不使用的存量多开账户,由中国结算依规纳入休眠账户管理。
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是认定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账户类别
1、市场类别
按第一开户网类别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
(1)上海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中证登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
(2)深圳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中证登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
2、资金用户
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证券账户的用户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其他账户。
(1)A股账户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2)B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境内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监官网-关于修订《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两个证券公司开户。
中国结算发布了最新修订的《证券账户业务指南》,明确一个自然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申请开立3个同类账户,并自2016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
同时,还明确对于投资者在2016年10月15日前已开立的3户以上同类证券账户,如开立及使用方面符合账户实名制管理要求且确有实际使用需要的,投资者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对于长期不使用的存量多开账户,由中国结算依规纳入休眠账户管理。
扩展资料
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是认定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账户类别
1、市场类别
按第一开户网类别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
(1)上海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中证登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
(2)深圳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中证登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
2、资金用户
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证券账户的用户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其他账户。
(1)A股账户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2)B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境内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可以,一个人在同一市场最多可申请开立3个同类账户,也就意味着可以在3家证券公司开股票账户。
扩展资料:
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10月14日,中国结算发布了最新修订的《证券账户业务指南》,明确一个自然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申请开立3个同类账户。
同时,还明确对于投资者在2016年10月15日前已开立的3户以上同类证券账户,如开立及使用方面符合账户实名制管理要求且确有实际使用需要的,投资者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对于长期不使用的存量多开账户,由中国结算依规纳入休眠账户管理。
为解决沪市投资者自1998年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以来存在的销户难、转户难和投诉不断的问题,加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要求,经多次反复协商市场各方,中国结算对沪市“一人一户”制度分阶段进行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