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拖拉机与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裁定我负全责,现伤者已痊愈,交警裁定我赔偿对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4800元,医疗费共计105000元,对方摩托车维修费为1000元,我参加了大地保险公司的第三责任险,保险限额为50000元,对方参加了交强险,请问保险公司应该赔付我多少,我的误工费和车辆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偿.急等.
医疗费用有误,应是10500元,我没有参加地三责任保险的附加险,即无过失责任险.我参考了热心网友提供的回答,心有感激之外,有许多疑惑,对于第三者责任险,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是否在理赔范围之内,有的网友说对方保险公司医疗费最多赔我1600元,车辆损失最多赔我400元.对上述观点,我恳请专业的保险人员予以指点,保险法对此有无具体的条款规定,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