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班组的同事结婚,大家“凑份子”去喝酒庆贺,不料一人酒后身亡。死者父母认为那对新婚夫妇及和儿子同去庆贺的工友劝儿子喝酒才导致儿子死亡,遂提起诉讼要求他们赔偿。那么,究竟谁该为死者“埋单”?6月1日,宜阳县法院的判决回答了这个问题。 宴后死人引发诉讼 今年元旦,宜阳县某公司女职工杨菊结婚,宴请宾客。当天傍晚,同班组22岁的工友杨继前去贺喜。婚宴上,杨继与杨侠等4名男工友、4名女工友9人同坐一桌。席间,5个男人均喝了白酒。饭后,大家一起到新娘房中说话。稍后,有人发现杨继有喝晕的症状,4名男工友中的2人主动把他送到5公里以外的家里,交给了他的父母。当天晚上,杨继死亡。后经协商,1月5日,杨菊夫妇给付杨继父母1000元钱。 正值青春的儿子说没就没了,杨继的父母认为,婚宴之时,新婚夫妇和儿子的4名男工友一定是相互劝酒,才导致了杨继酗酒过度、酒精中毒死亡。因此,他们向宜阳县法院提交民事诉状,请求杨菊夫妇和儿子的4名男工友连带赔偿他们杨继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的50%,即41516元,另外50%保留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