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四了,课程很松,就找了个公司实习,老师不批准,偷去的( 还没到实习的时间)。跟公司签了个实习协议,协议里规定实习到明年5月份快毕业的时候,而且毕业后要在公司工作,不能去其他的地方,但是没有说违约金,公司老总说要我办份学校的实习联系函,科长说要抵押我的学生证及身份证,协议里规定每个月600元实习补助,现在协议还没签,我能签吗,我真的很想要这份工作,不仅有补助,而且跟我毕业设计的内容很相似,只是不想毕业了还在这里。我该怎么做才最好。我签了协议毕业后想辞职或者中途辞职会有什么后果吗。
合同原款:“实习期满后,达到甲方录用标准,甲方有优先聘用乙方的权利,并签定劳动合同。乙方不可同时再与其他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乙方为本人。大家看看这个条款合法吗?毕业的时候身份证在迁移户口的时候一定要用吗?
有知道的帮个忙啊,协议里写的是实习补助,不是工资,凭这个可以随便毁约吗,我觉得我领他600在工地上给他办事,公司并不亏,不用涉及到培养我,然后我不能走的问题吧
我怎样才能既拿到这份工作,做到毕业,又能毕业后可以摆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