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里当收银员好好的,店长说喊我们上全2休1(之前我们上的是半天),我们不愿意,哪个愿意上两天休一天嘛,斗在哪里不停收钱,从7点50到9点半,中午有45分钟吃饭时间,而且工资才1850,问她上全天得得长工资,她说先长50,后面表现好长100,我们第二天就去辞职了,确实做不下去,最开始店长说你们要是今天走一分钱都拿不到,因为公司规定要提前一个月说,你们这种我就给算旷工,然后自动离职,(前提根本没有签过任何合同)然后我们要走了,就松口了,变成了扣3呗工资,我主要想问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她能扣我钱吗?
你可以直接去人社局咨询!他们会给你要工资!
追问在那里上了4个多月
但是这个月只上了23天
追答去人社局!
很好要的
追问但是工资要压10天,这个月10号发
追答劳动法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超出时间算加班!
追问她财迷,节假日都没有算3呗工资,这个就更不可能了
追答可以的,劳动局去找
那这种她不给我改得的工资和扣我钱我可以告她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