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运输公司为改变现有车站土地用途,(原车站改为商业)给政府缴纳了一千余万土地出让金和给车站职工安置赔偿500万元。后因种种原因该运输公司未能对此土地进行开发,该运输公司就以七千余万将此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问目前怎么计算该运输公司应缴的税费,还有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谢谢土地增值税应该随营业税附征,还是应该按照增值额进行清算。前提是这块土地可扣除的土地出让金,职工安置费和赔偿都很清晰。另外在没有什么可扣除的项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