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机与车主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6

交通事故司机与车主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司机全责,车主无责。
车主只在司机证明自己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司机和车主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拓展资料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出交通事故后司机与车主如何分担责任

呵呵,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雇佣关系成立,那么,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被交管部门认定是有责任的的一方,也就是过错方,那么,他就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死者的家属只起诉了雇主或是雇主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他也是可以向雇员即司机追偿的.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次要责任又是怎么赔偿

变更车道的车辆(或者虽未变更车道但装载物越过车道分道线的车辆)与本道内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变更车道方车辆(或者虽未变更车道但装载物越过车道分道线的车辆)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急...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伤者本人的实际情况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电动车逆行引起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电动车逆行引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1.闯红灯:违法的行人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处罚50元。

2.在机动车道内通行:违法的行人处罚5元,非机动车处罚30元。

3.二人共乘:违者罚款10元。

4.非机动车时速超过15公里:罚款50元。

5.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罚款50元。

6.非机动车逆行:罚款20元。

交通事故 车主责任

小轿车没有让只想的车辆先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黄某应负全部责任,至于B驾驶的不合格车辆上路那是行政罚款的事情了,和道路交通事故没有什么关系的。黄某应当首先在交强险内赔付C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你可以了解下小轿车是否全险,如果全险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最好能调解。

不太适用

司机不是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划分责任

一、 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二、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比如在车辆交付后、过户前,车主是否尽了看管义务?是否属于任由买家或个人开车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则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辆发生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及保险公司是否负赔偿责任?

盗抢车在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车主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又在交强险期内,保险公司还是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

但如果是交强险保险期已过,车主因车辆被盗没有续保,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某法院已有过判处车主赔偿的判例,但对此判决结果,因为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显然,被盗抢车不再续保,车主并不存在过失,而且是合法的。

《侵权责任法》第六章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对司机、车主责任承担,机动车被盗抢、机动车过户期间的侵权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第四十九条规定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规定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规定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

第五十三条规定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机动车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包括:

一、自己责任:

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二、雇主责任:

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三、连带责任:

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四、不承担责任:

1、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六、补偿责任:

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司机逃逸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你负有一定的经济责任的。逃逸很可能是全责,不过可以减少一定的责任,但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在事故中有一定的过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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