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设综合处(党群工作部)、安全监察处、运输监察处、工程监察处、设备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党群工作部)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机要、保密、信访、宣传、财务和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档案管理、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辖区内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办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安全监察处 监督检查铁路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建议。组织或参与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事故统计、报告、通报、分析等工作。 (三)运输监察处 监督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服务质量、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监督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政策措施等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许可企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四)工程监察处 监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督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参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设备监察处 监督铁路运输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对相关许可企业和许可产品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六)执法监察办公室 组织落实铁路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管理行政执法专用印章和法律文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四、人员编制及其他事项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为正局级机构,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