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是涵盖了很多方面的,而且我们遇到的很多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都是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法律与日常生活有直接的关系,以下假离婚变真离婚怎么办。
如果为达到一种目的(购房、福利分房、逃避债务纠纷等)去办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处于离婚状态。如果一方出于另外的原因(如外遇)而不想复婚,那就变成了真离婚。无论是影视、文学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都有这样的例子。此时只能起诉,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
三、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存在两种情况: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四、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
五、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依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仅只能再次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完成,这也是我国对于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假离婚后真离婚怎么办,可以挽救吗
很难了的。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案情简介]
小李和小红结婚了,由于两人收入都不错,想再买一套房作为投资用,但是由于他们所在城市采取限购政策,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房。两人听从“朋友”的建议,办理了“假离婚”。没想到,“假离婚”后房子还未买,小李却打算假戏真做,向小红提出正式分手,小红懵了……
[法律解读]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此时的小红伤心欲绝,想着既然复婚无望,那就在财产分割上为自己做最大的争取。律师说,办理“假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由于小红与小李“假离婚”后一直处于同居,两人又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所以很快便处理完毕了。
没想到,此时小红竟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第一时间告诉了小李,但小李心意已决。
可怜的小红只好独自承受,决心要生下孩子。但小红又担心孩子出生后会因“非婚生子女”而受到歧视。对此,“婚生”与“非婚生”享有同等权利
(一)、我国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享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夫妻假离婚有什么影响
“假离婚”之所以被称之为“假”,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目的达到后还要复婚。但人的意图犹如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想到有几条。实践中,不乏有夫妻一方是想真离婚,为了骗取对方的配合而假借名目办理离婚的情况出现,当对方满怀希望复婚时,没成想却遭到无情拒绝:对不起,结不结婚是自愿的,我不想跟你复婚。这没啥说的,现代社会秉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人家不想跟你复婚,还真是一点办法没有。
夫妻假离婚有法律保障吗
虚假婚姻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夫妻假离婚是什么意思
假离婚是指夫妻为了达到某种目标,比如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等,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分割财产并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
假离婚为什么称之为“假”呢?这是因为,夫妻并不是真心愿意离婚,而是为了某种目的,把离婚当作一种掩人耳目的方式。从实践中来看,绝大部分假离婚都是以达到非法目的为动力的。
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
离婚有哪些方式
1、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其一,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
其二,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适当的处理。
2,诉讼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