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2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其职责,设有以下13个职能处室,分别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日常政务,起草重要文件,组织会议,负责文件管理、政务信息、保密、建议提案、档案、信息化、制度建设、采购和后勤保障。同时,负责督查督办年度重点工作和领导指示。
    组织人事处: 管理委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干部和领导班子管理,干部考核、考察、调配与任免,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养,协助职称考评,指导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服务和出国(境)人员管理。
    政策法规处(信访办公室): 负责立法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处理行政复议、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指导行政执法,审核处罚案件,处理信访事项,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制定与监督。
    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协调决算审查,负责外资和内部审计,财务核算,配合融资,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及财务管理工作。
    住房保障处: 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编制规划,负责保障性住房监督和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公积金管理,指导全市住房改革工作。
    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 参与城镇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监督实施城建项目,负责重点项目的储备和管理,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工作。
    行政审批处(建筑市场监管处):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建筑市场,指导全市服务窗口审批,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规范市场行为。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制定房地产市场法规,监督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负责商品房预售和非成套房改造,参与企业资质审核。
    房产权籍登记管理处: 制定房产政策,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房地产测绘,指导国家直管公房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
    物业和房屋管理处: 制定物业管理政策,监管物业维修资金,指导白蚁防治和房屋装修,参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制定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政策,监督实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等。
    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制定建筑节能和科技发展政策,推进重大项目,组织科研,指导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工作。
    宣传教育处: 制定宣传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报道和统战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研究会和《宁波建设》编辑部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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