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副词在语义表达中的重要作用,共识普遍认同。然而,关于副词的语法分类,学术界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同的见解。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将其定义为虚词,指出它们无明确意义,仅用来辅助实词的状态描述。(商务1983,第20页)
吕叔湘和朱德熙两位学者则将其归为虚词类别,他们认为副词与其他代词、连接词等相比,意义较为抽象。朱德熙进一步解释,实词大多独立成句,位置灵活,而虚词则需依附实词,且实词种类多,难以穷尽,而副词介于两者之间。(《语法修辞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第10页)
黎锦熙则将副词视为区别词的一种,虽未明确其虚实属性,但实质上将其视为实词看待。陈望道则明确将副词视为实词,认为它们能独立作句子成分。王力则认为副词既非纯虚也非纯实,既可表示程度、范围等,又不能独立代表实物或实情,因此归类为半实词。(《文法简论》上海教育1978,第64-65页)
张志公最初认为副词为虚词,但在后来的教材中又将其划入半虚词类别。这种分类的灵活性反映了副词在实际语用中复杂多变的特性。(《汉语语法常识》及《现代汉语》试用本,1982年)
作 者姜汇川 , 1989年12月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