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第九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9

内蒙古自治区对蒙医和中医的重视体现在相关政策中,特别是蒙医中医条例的第九条。旗县级以上的政府机构被明确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来提升蒙医药和中医药的研究与实践能力。


首先,政府致力于加强蒙医药和中医药科研机构的建设,包括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门诊的设立,以提升整体科研水平。这包括对蒙医药和中医药理论的深入研究,以及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


此外,政府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确保这些创新成果能够实际应用于临床,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蒙医药和中医药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也受到支持,这有助于共享知识,提升整体行业的水平,促进人才的培养和流动。


更为重要的是,条例强调了蒙医、中医与西医的融合发展。这表明,自治区旨在寻求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互补,以提供更全面、有效的医疗服务。通过这样的融合,自治区希望能够推动蒙医药和中医药产业的高科技发展,使之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扩展资料

为了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药学,促进自治区蒙医、中医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蒙医、中医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本条例于2001年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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