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人会因为结婚礼金丰厚而去当专职的骗婚,虽然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在日常生活就会有很多的人愿意去当感情的奴隶。其实在结婚彩礼这件事情上,一直是有两大流派的,一方则认为应该给,一方则认为不应该。但是总归各有各的理由。那么离婚礼金要退还男方家吗?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吴泽群律师解析。
离婚礼金要退还男方家吗?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退还,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只是领取了结婚证,而未实际同居,或者婚前给付彩礼造成了男方生活困难者,彩礼应该全部或者部分退还。
反之,彩礼是不用退还的。
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不退还彩礼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呢?
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后,女方有能力退还彩礼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新的《婚姻法》规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也是属违法的,甚至可以定罪。
1、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不结婚甚至消失不见的;女方索要了彩礼,不与男方结婚,也不退还彩礼,故意把责任归结于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现逃逸的情况。这就有骗婚的嫌疑,从法律上说也属于诈骗罪。
2、在胁迫下签订“彩礼婚姻契约”,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两个当事人双方在彩礼给完,婚事却没谈成,出现了不同说法。女方拿出所谓的彩礼契约说男方自愿的,而男方却说因胁迫被欺骗付的彩礼。如果这样,根据调查核实,会根据合同法规定,女方这么做属于违法,并且通过欺诈逼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吴泽群律师补充:
结婚四年没登记离婚要返还彩礼吗 ?
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作为一种民间习俗是普遍存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实践当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依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已经同居生活过一段时间,又或是男女双方在给付彩礼后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依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并开始同居,并且彩礼可能也已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主要是共同生活了四年,可以说女方此时已经履行了相当于结婚的义务,再要求退还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初衷和立法精神。
因此,结合实际,要求退还彩礼的诉求法院不予全部支持,确因导致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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