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在村集体内,该如何确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4

非农业户口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原来户口是村集体内成员,农村户口,因上学或者进城买房等其他原因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市居住,目前仍居住在城市的非农业户口。另一类是因读书毕业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或者是其他原因将城市非农户口又迁回农村落户并居住在农村的,但仍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自从2004年,我国就已经开始对户口进行改革登记,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落户在城镇的就是城镇居民户口,落户在农村的就是农村居民户口,现在不存在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说法。

但由于户口改革,户口改革后居民的福利待遇,很多制度并没有同步改革,在很多地方,居民享受 社会 福利待遇,地方仍然按照以前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配制度进行分配,所以,很多城市非农业户口,即使迁回农村,仍享受不到农村的 社会 福利,比如,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关于非农业户口在村集体内,该如何确权?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的一些文件精神,要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户口进城为由违规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特别是今年2021年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允许城市人回农村与农民合伙建房。

关于不得以户口进城为由违规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这项文件目前的大致含义是,农村居民,即使将户口迁到城市,其在农村原有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仍然属于该农户,在国家不对土地进行统一调整之前,土地经营权仍然是进城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进城农民的,国家允许进城农户将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在村集体范围内转让,但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卖给城市人。意思就是哪怕你户口迁走了,你农村的房屋仍然属于你的,但你不能将房子推倒重建,危房修缮是可以的。

对于第二类农村居民,即从城市迁回农村居住的非农业户口,这部分农民,从户籍改革的原则上说,这部份居民属于农村居民户口,土地和屋应当给予确权而且可以依法申请新建扩建和改建,但由于户口改革后的福利政策没有一个明确的文件,所以,很多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仍然无法享受在农村新建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根据农村农业部的文件精神,现在的非农业户口,无论你的户口现在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只要你在农村还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你都可以申请确权,但是确权并不代表你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新建改建的权利,在土地承包期内,你原有的承包地你可以自己经营,可以出租,可以有偿转让,一但土地承包到期,国家统一调整土地,户口迁出的就不能在原村里重新承包分配土地。宅基地确权只是代表房屋是你的,在房产存在的条件下,地随房走,一但房屋不在了,户口迁出的非农业户口就不能再建房子,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偿依法转让,相当于退出补偿。

我个人建议,如果有进城农户想回农村休闲养老,过田源生活的,户口不在农村,如果现在农村还有父母及兄弟姐妹,可以以家人的父口申请新建扩建。如果农村还有房子土地,父母家人都不在农村了,最好把农村的老房子维护好,房子在使用权一直在。当然,城市人也可以跟农村有宅基地无能为建房的人合伙建房,农民出地,城市人出钱,修建出来的房子双方按股份分配,宅基地使用权永远属于农民和集体,这样也是可以解决城市人回农村休闲养老的。

我就是做这个相关工作的,你完全有资格的。

在农村类似于你的情况特别多,有几类从农业户口转成非农户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比如:参军、升学、从政调动导致户口变成非农的情况,在实际进行权属确定时,不能一刀切的认定非农就不该享有上述权益。

在《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市”专为非农户口的,相应的耕地、草地权益才会被收回。但是这里要注意两个定语“ 设区市 ”“ 全家迁入非农户 ”,否则其他情况的非农户不管是土地权益还是农房都应该给你确定合法权属。

因为从承包地的角度讲,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而不是以你个人去承包。你的情况从你整个家庭来说只是你自己成了非农户口,并且属于特殊转成非农的一种形式,因此确权时你可以把你的地和你父母的确在一起就好了。另外从专业角度说一句因为你是非农,为了把所有可能预见的风险降到最低,建议你不要单独自己确权就好。

然后我们在从房子的角度去说,你农村的房子应就是从小住的那种房子,房子肯定都不在你名下,这样的一般都是在父母名下,所以房子也当然可以正常确权。但是具体到地区不一样,你这种从法律角度去说,房子都是你的不会有一点问题。但是有的地区如果是你这样的非农就是不让你确到你名下,那你也不要担心,确到你父母名下没有一点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将来父母老了离开了的那天,房子属于遗产范围,你正常得到房子属于继承房产,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现在讲究房地一体化,即继承了房子也就间接拥有了宅基地使用权,说到这明白了吧?

一句话总结,你有资格,完全没问题!

各个地方的规矩不一样,就我们村和邻近村都不一样,像你这样的情况应该可以把户口转回农业户口,不过手续可能比较麻烦,我们这就非常麻烦,农业户口转非农容易,非农转农业户口看情况,通常都是新生儿和嫁入的才可以办理转入户口。

说说我们村的情况,凡本村村民子弟不管升学或迁居,户口已经不在本村照样享有村集体的福利分红,但我们已经是失地农民,再也没有土地可以承包的,这样一来不会和农村土地相关政策冲突,只是在本村村集体还有名额。

已经死亡和外嫁的村民一年后自动丧失分红资格。这个规定已经实行多年,村民们也都没有什么异议。

以前我们关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村民分红问题有过争议,大部分人认为应该继续享有权益,因为谁家孩子能够参加工作或外地购房都是好事,大家都应该支持也是我们村的荣耀,如果要取消他们分红资格有点不公平,本来打算由村集体一次性给钱进行补贴,但村集体一时又拿不出这么多的钱,结果只能维持原有村民待遇保持不变。

别担心,像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确定为村集体成员,享受和其他村集体成员一样的待遇。

首先,你原本户口就在村里是农业户口,只不过是因为上学才把户口转到了学校,变成了非农业户口,毕业之后又将户口转回到了村里,既然能把户口转回到村里,说明是经过了村集体的同意,并且接纳了你。

其次,你在村里还有房屋和土地,有房屋意味着你会在村里住,有土地意味着你会耕种,也就是说你会在村里生产、生活,曾经、现在、以后会为村集体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你是在外打工,不是国家公务员,没有纳入财政供养,工作和收入也不稳定,也就是说打工是不稳定的,你还有可能返回农村务农。

通过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你符合确定村集体成员条件,完全可以确定为村集体成员,确定为村集体成员之后,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就可以配股分红,享受和其他村集体成员一样的待遇。

当然,村集体成员只能在一个村集体内确定,像我们这里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人分类”时,有的村民在另一个村里长期居住,我们在确定其村集体成员身份之前,会先问那个村确定没有确定。

如果那个村没有确定,我们还要征求村民的意见,问他愿意在哪个村确定,如果他愿意在本村确定,我们将他确定之后,会告诉那个村不要再确定,他要在愿意在那个村确定,我们就不再对其确定了,以免搞重。

村委会在确定村集体成员时,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讨论确定之后还会公示,所以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去所在的村委会咨询,看村委会给你确定没有,以免遗漏。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条例来看,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于村集体成员,理所当然不具有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留下的房屋,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拥有继承权,但是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非农业的户口是不能够确权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只享有债基地的使用权和所建房屋的产权,通俗来讲,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所有的,只有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分配有债基地,在上面盖房子。

只要是本村土生土长,夫妻一方是本村集体内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应该确在本人名上,因国家现行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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