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不交保险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4
工作单位不交保险怎么办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有的单位不交医疗保险,只交“四险一金”,有的单位不交公积金,只交五险,还有的单位给职工买了商业保险,确保在出现意外时有一定的赔付。所以,找工作时,一定要搞清楚单位到底交了哪些保险。

有些求职者在试用期遇到这样的情况:明明说好了试用3个月后就给缴纳“五险一金”,但试用期却一延再延,从3个月到半年,再到一年,一再拖延交保险的时间。不少求职者想 *** ,又怕丢了饭碗,有苦说不出。

2010届毕业生小张告诉笔者,自己一年前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公司提出小张目前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将试用期改为半年。这段时间,公司依旧不给小张缴纳“五险一金”。小张觉得很冤,他认为自己的业务水平完全可以独当一面,同事也给予了他认可。尽管担心 *** 会影响自己的工作,但小张觉得如果公司不履行承诺,也不值得留恋。在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提出了申诉。经过双方调解,公司同意按原合同履行,而 *** 也没有给小张的工作带来影响。

当下的毕业生由于渐渐适应了工作的流动性,已经开始大胆破除用人单位的一些不平等、不公平约定,在用人单位不断对毕业生的“就业忠诚度”提出质疑时,毕业生们也在用理性、合法的手段考验著用人单位的诚信。

*** 注意收集证据

遇到单位拖延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者要在前期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便将来在仲裁或诉讼时支持自己的观点,如单位招聘海报,与单位往来的传真、邮件,为了证明自己的劳动时间,还要注意保存出勤证据等。劳动者要有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意识,知道什么样的事实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证明,知道一定事实的举证责任是在对方还是己方。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原单位不交社保新单位要求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社保转移,但新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 10分
要怀化参保之后才能接收,不然没你账户,没办法接收

当地户口的,可以考虑自己在存档案人才中心交灵活就业三险,交一两个月,把珠海的社保转入后,如果不想继续交可以转出中断

另外,单位不交五险是违法,单位应该入职三十天内办理社保参保(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
原单位不交社保金,怎么办?
你给他劳动手册 他跟你签了合同 但是她没有给你办用工手续 所以你的劳动手册上什么都没有 但是他没想到你会这么快辞职 所以你现在已经和新单位办了用工交了金了 他想给你补社保 就必须重新给你办用工 然后补交 然后再给你解除用工 只有这样才能补交 所以 你现在只要拿着原劳动合同 肯定可以冲裁的

你现在能补交的办法有2个 一 你和现在单位解除合同 把手册拿回来给原单位办理用工 补交保险后再解除合同 和现在单位再办用工 重新签合同 但是很不现实 二 你劳动仲裁上家单位 仲裁会给你开仲裁书 你拿着仲裁书 给原单位 他们就可以直接去社保帮你办理了 而不用你自己麻烦 所以 推荐你第二部 再几乎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 而且补交保险 劳动局可能还会要原单位你的工资单来作为依据

当然 一般单位不想把事情闹到劳动仲裁,所以首先你要和他们重申是他们没有符合劳动规定 及时给你办理用工 缴纳保险 现在你已经有了新单位 不可能为了补交金 去和新单位解除合同 只能去仲裁拿仲裁书补交 反正你的事 属于你单位全责 但是就算是你不想去仲裁 你也无法补缴保险 仲裁是唯一的方法 还有一种方法应该不适用 ( 在劳动局可以找管用工和保险的领导 让他直接给你审批 直接让用工给你办2此用工 直接去交保险 然后再让用工解除 但是太不实际了 劳动局不回去冒这个险 你公司可能也没那么好的关系 再说这事也不是你的事 所以从我的观点上 就只有这些办法 最不好的办法 就是你那份保险不要了 工龄也没得算 呵呵 你自己衡量一下吧 要不就仲裁 要不就不要那点保险 不然真没有别的办法了

就给你说简单一点 你交保险或者补交保险 必须是你办理用工以后 (和签不签合同也没关系)但是你现在已经和别家单位办理用工了 除非解除才能回来和原单位办理用工(不然属于2次用工,就是重复用工)然后他才能给你把保险交上,不办用工保险交不上的 。那怎样才能又不和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可以补交原单位保险呢? 只有劳动仲裁书可以有这个特权

我这样讲 你比较清晰了吧
新单位不交社保,失业保险金停了怎么办?
新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行为,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进行处罚。

当事人已经再救业,失去了继续领去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新员工进入公司三个月内不交保险
不必担心,本人可以申请提出离职,根据《紶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不需要等待1个月的,这只是单位的“霸王条款”,没有任何制约效力。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我们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保险,我应该怎么办。。。
不签合同 可以视为签订不固定期限合同 不买社保属于违法 找劳动仲裁 不要钱的
在原单位交了养老保险,到新单位不交养老保险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0条),交养老保险是对你的后半生负责利大于弊,更何况现在交养老保险可以累积只要交足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金了,养老保险揣里面很大的比例是公司交的,你何乐而不为呢?!千万不要在乎眼前的小利,切记。
公司不交社保,不签合同怎么办?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2、如果你因此辞职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4、以上是你的权利,建议先和公司协商,能签合同、补缴社保就好。

参见《劳动合同厂》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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