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几个代表人物的区别与联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30
霍布斯 卢梭 洛克。。。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1、17世纪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就提出,每个人都有天赋的自然权;但为了防止争斗和战争,就有必要按照人们的共同的意志,相互签订契约,成立国家,来保护人民的公共权利。这种思想对推翻君权神授理论、摧毁封建专制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2、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反对君主专制的同时,有赞成实现开明专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5-24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讲推翻暴君,坚持主权在民,核心:天赋人权,人们主权。伏尔泰:自由和平等。说人人应得到平等,两者共同点是追求平等不同是性质不同。
第4个回答  2011-06-06
1、格老秀斯:社会契约论
(一)人类社会之初:处于自然状态,没有国家,没有私有财产,没有社会等级,人人自由平等,人类生活和平、宁静、孤独。
(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财产的出现,人与人之间难免出现争夺和冲突,分散的个人和家庭无力抵抗强暴的侵袭,于是在理性的驱使下,人们相互之间达成协议,订立契约,成立国家。人们订立契约成立国家的目的在于“为了运用公众的力量,并征得公众的同意,保证每个人使用自己的财产。”
2、斯宾诺莎:社会契约论
(一)自然状态:没有是非善恶观念,没有私有财产。人不受法律的约束,每个人不服从其他任何人。每个人都有生存这一最高的自然权利因而只受自然法则的支配。
(二)国家的产生:为了安全的生活,人们遵循“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订立契约,将自己的一部分自然权利即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交给一种统治权力,从而组成国家。

(三)国家的特征:强制性
为了抑制人类在自然状态中所显现出来的自利本性,国家一定要强而有力。国家统治权以人们缔结条约时转让的权利为基础。国家有统治一切人的权威,个人受法律的约束,必须服从政府。国家的权力一定要大于个人,其目的是使人们的生命和整个社会皆得安全。“像这样的坚实的建筑在法律上和自我保存的力量上面的社会就叫做国家,而在这国家的法律下保护着的个人就叫做公民。”
3、霍布斯:国家的起源于契约
①自然法为结束自然状态下“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指明了方向(放弃、契约),公共权力为自然法作后盾使共识变为现实。
②国家是由契约产生的。
契约论的特点:
第一,授权者在订立契约时交出除保证自身安全的权利之外的全部权利和权力。
第二,主权者虽不参加契约,不受契约的限制,但要受契约宗旨的限制。
4、卢梭:社会契约论
①立约的宗旨
既要维护集体的力量,有不妨碍个人的权利;既要服从国家的权力,又保持着自己的自由。
②立约的过程
人们相互订立一个契约,规定每个人将自己和自己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每个人都成为这个集体不可分割的成员,并受这个集体的约束,这个集体就是国家。
国家的本质在于服从与自由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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