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处罚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29


今年很多地方都有传言说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从中国开始全面禁止烟花爆竹以来,不仅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还减少了许多安全事故。今年,许多地方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再来看看重庆潼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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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主次干道、隧道、桥梁(含立交桥)等交通设施和其他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周围的安全距离;


(五)安全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重要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和水、电、燃料、燃气等设施;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和公共文化场所;


(七)颜佳森林公园、多隆等自然风景区;体育公园、湿地公园等市民可以玩耍、休闲的公园;


(八)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和与外界物理隔离的居住区;


(九)法律、法规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和场所。


在前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有关单位应当设立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


二、桂林市梓潼镇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巴蜀大道与潼南大道交叉口(上城华府外红绿灯)巴蜀大道运河桥金佛桥津滨路佛缘路佛缘路与世源街交叉口(右转)世源街世源街与创意大道交叉口创意大道朝阳湖桥创意大道与朝阳东路交叉口(右转)朝阳东路朝阳东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创业大道工业大道工业大道与柏翠路交叉口(左转)柏翠路柏翠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右转(涪江杜明)学院路谢家沟大桥谭佳大桥涪江路(涪江大桥引桥下)。掉头东升街涪江大桥潼南大道潼南大道与叶民街交叉口叶民街与芜湖路交汇处民乐街蔡五路蔡五路与巴渝大道交汇处(右转)巴渝大道东安大桥北桥头(左转)工业大道(右转)工业大道五支工业大道五支与S307


三。双江古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正街、下西街、上西街、老竹巷、河街、长工广场、后西路、兴隆街、南街、田坝正街、田坝后街、滨江路、新桥至连江路、教学队环路(连江路46号天然气配气站教育办


重庆潼南区烟花爆竹处罚规定




禁止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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