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组织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制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流程;组织协调涉及两个以上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并联或串联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组织制定和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协调和督察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协助相关部门监督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收费执行情况。
(二)组织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便民、高效、廉洁、诚信的政务服务;考核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协助监察机关受理行政服务相对人对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交有关机关查处。
(三)组织实施对区县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考核;指导区、县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公安交警车辆管理分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协助招监委管理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进驻单位共46个。其中行政许可部门40个,监管部门1个,公益类服务单位5个,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整体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市公安交警车辆管理分中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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