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如何判决孩子的探视时间?

我的女儿三岁半,根据协商,女儿由前夫抚养,协议离婚时根据民政局办事人员的要求,未对孩子的探视方式进行约定,现在前夫提出要对探视时间进行约定,而我们未达成一致意见,他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问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判决,一般情况下是多少时间。

第1个回答  2010-11-24
离异后,探视权是您们的权利之一.
他就向法院起诉的请求以及事实及理由是什么,法院就审什么.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原则依法判决.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17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按照协议优先原则,应先由离婚父母对探望子女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协商确定。父母双方协议与法院判决相比,更有利于探望权的行使,毕竟父母了解子女的身心特征和作息时间,协议时会从子女利益考虑,而且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协议更容易自觉执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
探望权的判决应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进行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