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已经2007年8月14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代) 姜大明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