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的资金以盈利为目的投回公司赚取利息,案发时资金还在公司。职务侵占罪是否成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9-30

        你好,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以上刑法规定,结合你提供的信息,应构成挪用资金罪。

    以上是对你问题的解答,如有疑问请补充,如满意,请予以评价并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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