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叔叔(是做什么的,有哪些事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2-24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0年代未,雷锋从鞍钢入伍,成为沈阳军区某部一名汽车兵。入伍后的雷锋保持一贯革命本色,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而自己则一直以艰苦朴素为荣。一次和战友王大力在河边洗衣服,发现雷锋一双破的不能再补的袜子舍不得扔,王不解地问雷锋:你就一个人,怎么还舍不得花钱换双新袜子,钱存着干嘛!雷锋笑而不语。不久王大力家乡闹灾,他以王的名义寄去了钱,去差去辽阳,得知当地洪灾,他以一个解放军战士的名义捐出200元。雷锋还担任驻地校外辅导员,用自己的行动感染身边的孩子们。星期天去看病,路过一个建筑工地,他参加了一天义务劳动,执行任务回连队途中,冒雨送老大娘回家。雷锋的精神感动着身边的战友,大家都自觉象雷锋同志看齐!
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
雷锋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思想在军内外以及社会各界产生巨大影响。掀起了后来全国各族人民的学雷锋做好事的风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24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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