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乡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大同乡,因驻地大同村得名。原属萝北县,1917年划归绥东设治局管辖,1929年改隶绥滨县管辖。东北沦陷后期,隶属绥滨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大同区。1949年6月,撤销绥滨县,划归富锦县,改为第十一区。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大同乡。1958年9月,并入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属绥滨镇公社管辖。1964年4月恢复绥滨县,成立大同公社。1984年2月,改为大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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