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但对方不承认,证人又不做证,我该怎么办?

爸爸晚上喝醉酒,和人发生了口角争执。对方把我爸爸打伤了,但打人凶手不承认。当时有人看见,但证人说只看到推搡,没有看到打人。现在爸爸住在医院,110警察说没有人证,不能追究打人者的责任。要我们自己看好病出院就行了。但爸爸说就是他们打伤的,而且证人也说了看到他们推搡我爸爸,现在爸爸鼻梁被打断了,眼眶骨折。伤势比较严重,可凶手仍然逍遥法外。我该怎么才能讨回公道呢?

第1个回答  2010-11-27
去受理派出所做份材料,联系好目击者,请他出来做下证明,再找个厉害一点的律师,如果伤的严重的话 应该赔的不少吧!具体的你去律师所问下!
第2个回答  2010-11-27
可以要求做法医鉴定。
第3个回答  2020-10-10
菜爱平你好,我是九月二号和别人打的架,她把我腿打断了但是她不成认是她打的,当天我就住院了,在医院里报的警,警察三号早上去了录完口供和腿上的伤就走了,可是我这腿上伤就是她踹的,踹的那段了,还有一块青的,回来后派出所说是我自己扭的,我请问爱平律我该怎么办啊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证人只不过是证据之一,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所以针对以上内容,看现场附近是否有监控录像能拍到画面、证人不愿出面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录音作证等方式来进行证明,并报警先进行伤情鉴定,然后去医院将伤情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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