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公司发生收入并缴纳了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本月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是购货方退上月的货。那么也就是说我公司上个月多缴纳了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题1:如果我本月没有发生收入, 那么上个月多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办?
问题2:如果我本月发生收入但不超过3万,那么上个月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办?
问题3:如果我本月发生收入且超过3万,那么上个月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办?
若作为留抵扣,与本月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后余额为负数,则增值税不用交且不计提地税
若作为留抵扣,与本月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后余额为正数,则增值税要交且计提地税
正确吗?
我是小型微利企业。那以上3个问题怎么办?请逐一解答。
追答问题一:本月开具红字发票,那不是销项那栏本月会产生负数吗?如果本来本月已经没有收入了,那这笔负数会留到以后月份也就是俗话说的“留抵”,注意,税务局是不会退税给你的,只有从以后的销项里慢慢扣。
问题二:既然你是一般纳税人,那即使销售收入低于3万,也要缴纳增值税,那很好,以前开的红字留抵下来慢慢从本月发生的销项里扣了再交税,万一扣不完继续留抵。
问题三:同上
你的理解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