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用高跟鞋👠殴打学生/教育学生/体罚学生呢?但她,在法律中是否属于犯罪呢?

在《教师法》中第几条条规才有记载此法律呢?

第1个回答  2021-11-15
女老师用高跟鞋殴打学生,教育学生,体罚学生,但是他在法律中是否属于犯罪呢?我觉得那他在法律中肯定是属于犯罪的。
第2个回答  2021-11-15
说实在的话,在这个事件中的女教师用高跟鞋打学生,显然她犯了教师教育学生的大忌
第3个回答  2021-11-15
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大多发生在中小学。这一阶段的学生年纪尚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弱,教师往往以“爱”为名,对学生进行“棍棒教育”。
我们应该明确知道,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有人认为,教师为了顺利实现教育目的,偶尔体罚学生无可厚非。然而,对于教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家长最不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近几年媒体报道的“体罚事件”来看,学生受到的伤害非常严重。
一、老师体罚学生的具体表现
体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经由制造身体上的痛苦,或经由控制身体,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为之惩罚。
兹分五点说明如下:
1、体罚必须是惩罚,不为惩罚而实施的,不是体罚,如体育课时跑步热身、定期段考等。
2、体罚必须诉诸身体,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
3、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较近于犯错的宣告,如私下罚站两分钟。但“痛苦”之有无,应考量罚则本身的合理性、受罚者的身心状况、施罚者的执行态度等,例如明知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钟,是体罚。
4、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体而行之者,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钟等。
5、身体上的“痛苦”不以“痛楚”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适均是,如以强迫憋尿、强行搔痒、强迫看色情片、强吻等处罚,都是体罚。
第4个回答  2021-11-15
而更多的人则认为老师该好好的教育学生,而不能去体罚学生.近日网络上又流传出一则老师打学生的视频,一位女老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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