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有及时偿还被判诈骗罪,出狱后还要还钱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3

借钱没有及时偿还被判诈骗罪,出狱后还要还钱么?

第一个问题,借钱没还还与诈骗,本身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所以说,借钱没还一般不会被定为诈骗,而被定为诈骗的真实原因,一般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也就是说,当事人很可能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通过编造谎言、制造假票据等或者其他行为,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数额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二个问题,被判刑后,钱是否还要还。

如果被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原判决往往是要求当事人将涉案欠款返还被害人,如果不返还,被害人可能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判刑以后,原来的款项仍要归还。

先说答案,一是诈骗并不是仅仅因为借钱没有及时还,二是出狱以后还是要还钱的,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民间借贷的行为和诈骗的行为其实是非常难以区分的。民间借贷也有很多欠钱不还的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借钱不还就是诈骗。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中诈骗罪和民间借贷最重要的区分就在于主观目的,也就是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关于具体的行为方式,普通的民间借贷也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比如你经营砂石为由借钱,实际上借款用于了开饭店。

但是如果是以经营砂石为理由借钱,实际上借款用于炒股票了、用于赌博了,那么这显然不是用于正常的经营,可以认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认定构成诈骗了。

当然,现实生活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之前处于诈骗的目的,事后把钱还上了,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一般是不会报案的,当然也就不存在认定为诈骗犯罪了。与此同时,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以刑事立案 时尚 欠的数额为准,之前已经偿还的,可以不作为赔偿的数额。

也就是说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借钱还了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

涉及刑事犯罪的话,需要承担两个责任: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这点是特别需要明确的,并不是说是承担刑事责任、坐牢了,就不管民事了,民事还是要赔偿的。

刑法第64条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因此,诈骗案件在判决刑事处罚的同时,判决书都会明确判令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的。

如果在判决以后依然不退赔,那么这会影响到刑罚执行过程中、服刑过程中的减刑。

与此同时,在出狱以后还会继续强制执行的。也就意味着在任何时候只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会进行强制执行的,这个债是跟着一辈子的。

如果是私人之间的借款,因为没有偿还,这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定性为刑事案件。

是否还有存在其他因素,没有描述清楚。

如果是定性为刑事案件,法院会责令被告人退赔。

借钱没有及时偿还被判诈骗罪,出狱后还要还钱吗?

当然要偿还!追缴犯罪所得,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常明确,必须予以追缴。对诈骗犯罪者进行刑事处罚,这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能因为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罚,犯罪所得就可以不予追缴了,所以,旧的观念“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就应该丢弃了。再就是像题主说的,“借钱没有及时偿还被判诈骗罪”存疑,现实中确是不少人利用“借钱”的名义事实诈骗,刑法对于以借钱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也有明确的规定,借款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就涉嫌诈骗犯罪。再就是区分经济纠纷与诈骗犯罪的情形不难,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就属于诈骗犯罪,所以,以合同实施诈骗的当事人,一定要清楚这一点,利用借款为由实施诈骗有可能就会把自己处于犯罪的境地。(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你问的这个问题好奇怪,就算是你借钱没有及时还上,也不可能变成诈骗罪,只能说明一点,你本来就是打着借钱的目的在诈骗,这钱当然要还。

已经被判诈骗罪,那就不仅仅是没有及时偿还借款那么简单了!大概率是借贷的金额不低,放贷方经过多次催要还款未果,而借贷一方也是刻意躲避放贷方,甚至失联,那么放贷方迫于无奈,不得不以诈骗罪向警方报案。

一般说来,借贷关系成立,手续齐全,放贷方也没有违反金融法律方面的规定,属于合法放贷;而借款人长时间不还款,甚至失联,那么就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上升为刑事案件了,也就是诈骗罪。

被立案到法院裁决,中间有多次与放贷方协商还款的机会,如果协商能够成功,也不至于最终被判诈骗罪锒铛入狱。但是既然是这个最坏的结果,那也只能咬牙吞下苦果,毕竟债务是自己欠下的。最悲剧的是:坐牢不能免除债务!就是欠债人被判诈骗罪,这个属于刑事犯罪,而欠债的部分属于民事案件,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被判入狱之后,再判还钱。虽然欠债人已经锒铛入狱,根本拿不出钱来还债,但是不影响放贷方用法律文书的形式把欠债的数额固定下来,以待欠债人出狱之后继续追偿。

因此,有些人还有个误区,先借来钱花,没有钱还大不了去坐牢!好像坐牢就等于还债,坐牢了债务就抵消了!实际上完全是错误的,坐牢的同时,债务也不能免除,债务还是存在的,需要继续偿还。不过,有的欠债人都到坐牢的份上也还不上钱,那么在坐牢出狱之后继续追偿债务的可能性比较低,有些债务可能永远也就那样无休息的拖欠下去了,放贷方拿到法院要求欠债人还钱的判决文书,也只能沦为一纸空文。

因此,谨慎放贷。同时,借贷者也要看清楚当今放贷方多半是在制造老赖和债务陷阱,因此也请轻易不要借贷,否则两败俱伤,笑到最后的是放贷方。

需要。分析如下:

第一、关于“借钱未还”被认定为诈骗罪。

题主这个说法是存在矛盾的,或许是题主对案件存在误解。如果案件性质被界定为“借钱未还”,那就属于民事纠纷,不可能被判刑;如果案件性质被界定为诈骗,那就不是“借钱”的问题,或许是以借钱为名义的骗钱,所以才被认定为诈骗罪。

那我们就在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前提下,探讨一下诈骗犯罪分子出狱后是否还需要还钱的问题。


第二、坐牢是对诈骗行为的惩罚,不是诈骗的全部对价。

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误解,我承认我骗你钱了,但因为我骗了你钱,我才被关进去的,你损失了钱,我损失了自由,咱俩扯平了,你还管我要什么钱呢?

但法律的规定并不是这样的,诈骗犯罪分子既要坐牢,又得还钱,坐牢是刑事处罚的必然,还钱是履行民事义务的必然。

这个适合于任何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犯罪,比如,故意伤害,你不能因为你被关进去了,就不赔偿被害人损失吧?贪污犯罪分子不能因为已经坐牢了,就不返还财产了吧?盗窃犯罪分子不能因为已经服刑了,就不退赔被害人损失了吧?

不仅要偿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刑法规定有罚金刑的,还得并处罚金刑,这个罚金是交给国家的,跟被害人没有关系。

所以,一个人犯了诈骗罪,需要付出哪些代价呢?

失去人身自由地坐牢+骗了多少就还多少的赔偿款+交给国家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简化一下:

犯了诈骗罪=坐牢+赔偿损失+罚金。


这还不包括一些隐藏的损失,比如出狱后留下的案底,对个人再就业的影响,对子女就业的影响,自己失去自由的可得利益损失(自己如果不坐牢,在外边可能会赚很多钱的)。

这么看来,犯罪的成本是巨大的,真是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啊!

有些人或许还有这样的疑问:人都被关进去了,钱怎么还啊?家属就是不还,司法人员不也是没辙吗?

你这么想的话,你又错了。 按照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当刑事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涉及到财产执行的案件,法院的刑庭法官会将案件移送本院执行局。

执行局收到案件后会进行立案,然后执行法官会对犯罪分子的收入状况进行调查,看犯罪分子是否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如果有的话,直接就执行了,如果没有或者不能足额赔偿的话,什么时候有了,什么时候再执行,包括犯罪分子出狱后,赚到了钱,执行法官可以随时强制执行,这东西没有期限,如果非得加上个期限,那就是犯罪分子的一生,厉害吧!

肯定要还呀,出来了是民事诉讼。

借钱不及时还,这是道德问题,如果被误判,出狱后,可以想办法还钱,并申述改判。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借钱,如果借钱一定记得及时还钱。一句话结束今天的回答:有钱马云,没钱浮云。

犯诈骗罪时,法院会判继续追缴 某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如若不还,执行法官会追着你还!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