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抑郁症并不是免除行政拘留的情形。抑郁症患者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因此违法犯罪应当责任。
抑郁症的患者不可以免除行政机关的行政拘留。我国对14岁不满18岁的、精神疾病的、盲人等人员可以免于行政处罚,抑郁症不属于这类免于处罚的对象,应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接收案件的处罚决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陈雷律师
合同-债务-婚姻
王金虎律师
民商事诉讼
济南律师苑学宁
投资、土地拆迁
上海王明磊律师
刑辩-离婚-拆迁
广东邹海燕律师
民商事、债权债务
广东朱俊凯律师
婚姻-借贷-房产
重庆郭田律师
劳动-房产-合同
苏州汤芳芳律师
婚姻-交通-劳动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