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的众议院与参议院的性质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11
美国国会为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议员均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参议员的年龄不能低于30岁,成为美国公民9年以上,以及当选时是选出州的居民。宪法还规定,凡在美国各级政府任职的人员,在任期内不能被选为国会议员。

参议员共100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选出,约48万人选举1人,但不足48万人的州也至少要选出1名众议员。众议员共435名,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国会每4年算一届。美国副总统是参议院的法定议长。

根据美国宪法,国会的权限主要有:征收各种赋税,偿还国债,为国库借贷款项;铸造货币,规定度量衡标准;招募及维持军队,规定陆海空军人数,为执行法律出动国民警卫队,并有对外宣战权;制定执行宪法所必须的一切法律,修改宪法;接受加入联邦的新州等。

除一般权限外,参众两院各拥有一些宪法规定的特殊权力,参议院的特殊权力为:批准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批准总统提名或任命的高级官员;审核弹劾案;在如没有一位候选人获得绝对多数票时,选出一位副总统,众议院的特殊权力为:提出财政法案,有权对总统、副总统及其所有文官因叛国、贿赂、其他重罪或轻罪提出弹劾;在如没有一位候选人获得绝对多数票时,选出一位总统。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对于实行两院制,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并没有多少争议,原因何在?

用制宪会议代表威尔逊的话说就是,“专制主义来到人间,采取不同的形态,有时体现为行政专制,有时体现为军人专制。难道就不存在议会专制的危险?理论和实践二者,都说明有这种可能。如果对立法权威不加以限制,公民的自由权利就会丧失,也不可能长治久安;要对议会实施限制,惟一的办法就是把议会从内部分开,分成各有所长而又互相独立的机构。在一个单一的议会里,没有制约,单靠议员的首选和良心是不够的。”[1]

那么参众两院是如何实现“各有所长而又互相独立”,彼此制约的呢?国会在三权分立体制中的地位如何,这就是本部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两院的区别

以下是美国宪法中关于参众两院之间差别的对比:

两院名称

比较项目
众议院
参议院
选举资格
年龄已满25岁、入籍已满七年[2]
年龄已满30岁、入籍已满九年[3]
选举方式
人民直接选举[4]
各州州议会选举[5]
人数规定
按人口比例分配[6]
每州两名[7]
任期制度
任期两年,全部改选[8]
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9]
垄断权力
发起征税议案及提出弹劾案的垄断权力[10]
审判弹劾案的垄断权力、批准条约及总统对高级行政官员、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11]

知道了这些差别的原因也就知道了美国宪法采用两院制的理由。下面逐一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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