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偷了,报了案,调监控,看见清晰的图像,公安人说小偷形踪不定,捉不到小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2-17
 我们很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作为警察,都想犯罪的、违法的人全都关押起来,对于你所遇到的这种情况,我想警察也想把那人送去坐牢,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遇到这样的事你心里不好受,我想办案的民警心里也不好受,说不定比你还要郁闷。
  1、破案本来就是警察的事,警察把能破案当作一件快事,但是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不能以主观代替客观,因为,警察办理案件就要有足构的证据才行,要有100%的理由才能对嫌疑采取措施,特别是在现有的法律不健全和护法环境下,警察为了保护自己,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对嫌疑人采取措施的。
  2、你说的门口有摄像头,看的很清楚是一个男的鬼鬼祟祟的进去;当时的摄像只是看到了他进去。没看到他偷钱的过程;这样如果只能看到是一个男的进去,而看不清他的脸面,这样他可以不认,且没有看到他偷钱的过程,在现场又没有找到其在你钱被偷的时间段里到过被盗钱的现场,这时你说的偷钱的又不承认,而证据又不能造成证据链,仅凭你说的监控录象(记录内容如你说的一样)又不能定案,公安机关也没有办法。
  3、放过一个犯罪的嫌疑人,远比冤枉一个人的意义重大。
  4、如果公安机关找到的证据就只是你说的这样,那么公安机关就算把这个人也立案侦查,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检察院也不可能批捕、法院也不可能对其审判,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还很有可能受到处份和群众的误解。
  5、比如,那个人说,是我偷的,但是你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也不可能给其定案,除非证据充分,才能定案,公安机关不可能因为此人有前科就,为可能认定此人为嫌疑人。
  6、你也不想乱想,更不能因为这件事有改变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想法,因为这样的事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也是不想这样的,因为让这样的人去坐牢是一件快事,你这样认为,办案人员比你更想让他去坐牢,你想想明知道是他偷的,但办案民警却没办法,这是一件多郁闷的事,看到一个犯罪份子从办案人员的手中就这样走了,你想想办案人员当时的心情,也想想偷你家钱的那人从公安局走的时候是对办案人员的一种藐视。
  有的事想开一点,和警察换个位想一下就心里好受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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