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后,一年内相同近似商标不得核准注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0-31
新《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但该注册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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