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辞职公司不同意(部门领导己签字并且己做工作交接),人事部要求我还去报到上班。要不然就按旷工处

紧急求助:辞职公司不同意(部门领导己签字并且己做工作交接),人事部要求我还去报到上班。要不然就按旷工除名处理。我提出辞职己有22天(发的邮件),不去上班违法么?

第1个回答  2011-04-25
首先你看看以下的各项条款,如果原单位有触犯的地方,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有劳动法保护你,再说你已经经部门领导签字做了工作交接,不去也无太大影响,其实很多时候公司人事也是吓唬你一下,如果不想大家难看还可以以请假的方式来打发这件事,最好是有份请假的单据递过去,也可以是病假等,如果原单位硬要撕破脸我想你就不用理他了,法律上还是站在劳动者这边的,对我们有一定的帮助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18
原则上,你入职的时候,公司应该给你讲了离职的手续及流程。一般情况下为提前1个月。那你现在找找部门领导沟通。让部门领导找人事沟通确认。尽量不要闹僵,否则其他的事项不好处理。
第3个回答  2011-04-18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发邮件并抄给相关主管这就是书面形式了。
你可以请一个星期事假不就够一个月了呀,既然你们领导都同意你离职了,也会放你事假的。
过了30天再不放人就是那个单位违法了
第4个回答  2020-04-22
但是我问他要请假条他又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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