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中有明确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①连续列举书名,用了书名号,不再添加顿号。
示例:如高中《语文读本》第四册122页中有这样的例子:卡夫卡的代表作,中、短片小说有《变形记》《判决》《乡村医生》。
②如果列出书名,并且在书名后还有其他成分,比如引用该书中的话或有注释说明,就需要用顿号了。
示例:李白的“白发三千长”(《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③如果并列关系中大部分并列项用引号或者书名号,但其中有一个并列项没有引号或者没有书名号,那么整个并列关系不能省略顿号。
示例:“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这是一个并列关系。在文件中,前三项都是有引号的,“高度自治”没有引号。那么这样的一个并列关系就不能省略顿号,否则就是标点使用有误。
扩展资料:
顿号(、)是并列的词或词组之间的停顿,在汉语中主要有两个用途,分隔同类的并列的事,通常是单字、词语或短句,当中的停顿较逗号短。分隔用汉字作为序号的序号和内文。等于“/”,但“、”是中文符号,“/”是英文符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