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甘人社通[2010]206号文件在哪有电子版?

这是有关岗位设置的

第1个回答  2011-05-02
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0〕207号

各市、州人社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

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截止2010年12月31日)和2011年(截止2011年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技术岗位等级资格考核。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申报前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满25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满23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满20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满15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满13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满10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三)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

(四)企业调入工人和军队退伍士兵,应参加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当时确定工资所对应技术等级的认等考核。

(五)现从事工种岗位与已取得等级证书工种不符,但工作年限、从事现工种时间等均符合高一等级申报条件,经所在单位确认后,可按照现从事工种参加晋等升级考核。

二、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附:操作指南)。

(一)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0年8月20日9:00至8月30日18:00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必须根据本人工资档案、人事档案的记录,准确无误填写申请表的内容。报考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在审核期间,如果出现无法联系到报考者的情况,则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再次登录时必须填写的内容,是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二)初次审核

省级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次审核。初次审核只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表中各项信息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有关原件审核。

(三)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需再次报考。未通过的,请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4639025转52605、52607)。

(四)报考人员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2010年9月5日9:00至9月12日 18: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首先,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等待审核通过。其次,缴纳考核费,报考人员再次登录,如确认上传照片已通过审核,可按照操作提示在网上缴纳考核培训费(缴费前需到银行办理网银业务,且开通电子商务功能)。未按期完成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市州人社部门上报考点名称

9月24日之前各市州将已确定的考点名称及各考点考场数(每考场按30人编排)上报省厅。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三、培训

培训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实际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于2010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自行组织。人社部门要在以往培训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下功夫提高培训质量。要对原委托培训单位进行重新评估,选择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较好的单位完成培训任务。各培训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等级培训学时制定详细教学计划。各级人社部门要负责审定培训计划,并对培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职业道德培训教材使用省厅统一编定的《公共基础知识读本》。专业理论培训教材由各级人社部门选定,教材内容要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特点,体现时代发展要求,起到学用结合、以用带学的作用。

四、考核内容、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核内容由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三项组成。

2、专业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考核各级人社部门在10月25日之前组织完成。职业道德教育考试全省统一组织,于2010年10月30日在各市州举行。

五、上报、下传考试成绩

各市州人社部门于2010年11月3日前将高级工专业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上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11月30日前将初级工、中级工职业道德教育考试成绩下达各市州。

六、确定考核结果

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的考核结果由各市州人社部门核定,省直单位初级工、中级工和全省高级工考核结果由省人社厅核定。

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分别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综合成绩按三项考核成绩的30%、35%、35%确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照70%合格比例,以市(州)、少数民族自治县为单位确定合格人员。

省人社厅将参加考核的省直各单位初级工、中级工以及全省高级工考核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12月15日前通知省直单位及各市州,省直单位及各市州准备成绩合格人员身份证、工资档案、原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考核审批表到省人社厅办理最终确认手续;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参加考核的初级工、中级工考核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通知市直各单位及所属县区,按照审批程序对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办理最终确认手续,并将合格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20日前上报省人社厅备案。

七、办理证书

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办理证书工作分两部分完成。符合2010年报考条件的合格人员,于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资格证书;符合2011年报考条件的合格人员,于2011年办理资格证书。

八、工资兑现

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合格人员,符合2010年报考条件的于2010年12月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符合2011年报考条件的于2011年12月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

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仍实行考聘分开制度。技术工人晋升等级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工勤技能岗位限额内,按岗位设置的统一要求,在取得正式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进行聘用。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确认备案表》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花名册》确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一)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中级工考核首次由各市州承担。各市州人社局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工作人员要履职履责,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局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积极主动跟进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确保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考核工作始终。今后,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中级工等级考核方面的问题,一律由各市州负责解答与落实。

(二)各级人社部门在对合格人员报名条件最终审定时,如发现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时填写虚假信息,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核的作废成绩,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培训考核费。

(三)省人社厅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工作,对各市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发现滥用职权、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犯考场纪律行为的人员,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并通报全省。其他违纪处理,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甘人发〔2007〕8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为了适应考务工作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尽快与各类人事考试接轨。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首次启用网上报名,考虑部分考工对网络业务不熟悉,难以完成报名程序,请各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帮助他们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共同做好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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